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浙发改规划〔2021〕2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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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浙发改规划〔2021〕246号)

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服务人才强省、创新强省建设,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制定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浙江教育现代化2035行动纲要》的部署要求和浙江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现实基础和面临形势

“十三五”以来,浙江省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根据“两个高水平”建设总体部署,全面实施教育现代化战略和高等教育强省战略,统筹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完成了既定的各项主要目标任务,教育现代化程度大幅提升,已经具备了总体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现实基础:教育普及化水平继续全国领先,基础教育总体发展水平持续走在全国前列,职业教育整体发展实力进入全国第一方阵,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提速、办学实力显著提升,全省各级各类教育主要发展指标达到了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

“十四五”时期,教育发展面临复杂而深刻的重大变化,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进入加速演变期,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深入发展,人才竞争日趋激烈。重大科技创新正在引领社会生产新变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发展正在不断重塑教育形态,新冠肺炎疫情对教育理念、模式提出新挑战。我国建设科技强国,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进一步释放经济增长的内需潜力,需要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培养高质量创新型人才。浙江省要打造“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打造人才强省和创新强省,新时代新战略新定位都需要浙江教育提供强有力人才支撑,都对教育的公平、优质、均衡提出更高的要求和挑战。

面对新时代新要求,浙江省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还不够契合,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与浙江在全国的地位影响,与人才强省、创新强省首位战略要求,与人民群众期盼还有明显差距。区域之间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还不够均衡;布局和结构不够优化;优质教育资源供给还不够充分;教育理念还不够先进,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还有待提升;教师队伍的建设还不够有力;对经济社会发展引领还不够强劲。教育要成为“重要窗口”、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中的亮丽名片,全省上下要共同努力,抓住机遇,应对挑战,谱写新时代美好教育篇章。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建设社会主义教育现代化先行省、示范区为目标,以打造美好教育为根本出发点,以提高质量和促进公平均衡为重点,以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为动力,以队伍专业化和治理现代化为保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全力构建具有全球视域、浙江品质的高质量现代教育发展体系,涌现一批具有浙江辨识度的教育成果,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智力支持、文化支撑,为中国教育的明天贡献更多的浙江经验、浙江样本。

(二)基本原则

坚守初心,立德树人。始终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具有浙江特质、中国情怀、国际视野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育人为本,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终身发展,为美好生活奠基。

焦需求,服务大局。坚持系统观念,服务新发展格局,统筹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围绕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三大科创高地”“四大建设”、乡村振兴等,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贡献教育智慧。

优化布局,改善结构。科学配置区域教育资源,建立同浙江省发展新空间格局匹配的各级各类教育布局结构。适应新发展阶段对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需求,调整优化教育结构、学科专业结构、人才培养结构。

分类推进,协调发展。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继续推进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领先全国,补齐学前教育短板,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打造高等教育新高峰。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不断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发展差距,保障弱势群体平等受教育权利。促进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协调发展。

问题导向,改革创新。以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发挥浙江改革开放优势,畅通国内国际教育循环,以开放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当好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的排头兵和示范区。

(三)主要目标

2025年,建成质量更加优质、结构更加优化、保障更加全面、服务更加高效的高质量教育体系,让每一位适龄人口得到更公平更优质的教育,教育综合实力、现代化水平和国际影响力全面提升,总体实现教育现代化,为浙江奋力打造“重要窗口”,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坚强支撑。


“十四五”浙江教育发展主要指标

维度

 要  指  标

2020年

2025年

指标

属性

学段

规模

幼儿园在园人数(万人)

195.6

195

预期性

义务教育在校生数(万人)

536.4

590

预期性

高中段在校生数(万人)

155.2

160

预期性

普通本专科在校生数(万人)

114.9

124

预期性

研究生在校生数(万人)

11

17

预期性

从业人员继续教育(万人次)

1000

1000

预期性

公平

均衡

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市、区)比例(%)

/

90

约束性

校际优质均衡系数

小学段

0.305

0.30

约束性

初中段

0.277

0.25

约束性

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比例(%)

2

60

约束性

适龄持证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

学前段

90

>90

约束性

义务段

98

>98

约束性

高中段

80

85

约束性

普及

质量

学前教育毛入园率(%)

102

>100

预期性

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比例(%)

99

>99

预期性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62.4

70以上

预期性

儿童预期受教育年限(年)

14.79

15.5

预期性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0.73

12

预期性

初高中教师中研究生学历的比例(%)

初中

5.7

10

预期性

普通高中

13.9

22

预期性

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比例(%)

中职

85.8

89

预期性

高职

71.7

80

预期性

本省高校大学新生体质健康合格率(%)

91

93.5

约束性

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

55.53

50.53

约束性

普及

质量

高水平大学数量(所)

其中: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数量(所)

9

3

12

4

预期性

引进国内外著名高校在浙办学数量(所)

10

15

预期性

高校师均项目经费(万元)

其中:高校师均企事业委托经费(万元)

15.9

7

18

8

预期性

开放

交流

学历留学生人数占高校在校生总数比例(%)

1.60

2.5

预期性

赴海外办学机构数(所)

25

35

预期性

高校海外留学访学3个月以上经历的专任教师比例(%)

31.6

35

预期性

三、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落细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思想引领,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厚植学生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一)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坚持系统观念,落实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将党的创新理论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更好发挥思政课关键课程作用,把立德树人贯穿各类教育,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个环节。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群团组织参与、家庭社会联动的思政和德育工作机制。实施“三全育人”载体扩面创优工程,打造具有浙江特色的“三全育人”模式。积极建设高校智慧思政大数据平台,探索“精准思政”新路子。建好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打造成为全省思政教师教育教学、培养培训、学习交流的综合服务平台。壮大建强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充分挖掘课内外蕴含的丰富教育元素,引导学生学深悟透,推动党政领导干部、最美人物、道德模范等上讲台。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水平。着力培养青少年家国情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化爱国主义教育长效机制。

专栏1  “三全育人”载体扩面创优工程

以高校“十大育人”载体为基础,深入挖掘推广课程育人、文化育人、实践育人、网络育人、心理育人等方面的典型案例,共建共享“资源图谱”,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工作体系。建强省高校网络思政中心,重点培育20个省级示范性智慧思政大数据平台、100个网络名师工作室,为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二)构建一体化思政工作格局。聚焦课程、教材、教学、评价和师训体系一体化,着力打造大中小学思政一体化工作体系。深化新时代思政理论课改革创新,加快构建高校思政工作体系。加强中小学课程育人主渠道建设,落实国家和地方德育课程,改进德育课堂教学方式和评价方法。强化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学科建设,通过合作共建等方式建强省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学科。建立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结对各设区市中小学校机制,建立市校协作、校际协同的工作格局。建好省级“新时代思政研学基地”和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实践教育基地,做强一体化教研平台。

专栏2  思政理论课改革提升工程

加大思政课教师引育力度,切实推动各高校按师生比1∶350配备专职思政课教师。实施好思政课教师“1151”培养计划,在省级层面培育100个高校思政名师工作室,培养10名领军人物、50名拔尖教师、100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建好省级思政课研学基地,建设一批思政实践教学基地,遴选15个省级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师一体化建设示范团队。

(三)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加强课程思政针对性,强化课程育人功能,提升课程育人实效。着力构建符合人才成长规律、体现时代要求、彰显浙江特色的高校课程思政体系。推动课程思政的理念进一步形成共识,进一步提升广大教师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健全完善协同推进课程思政建设的体制机制。在中小学各学科教育教学工作中渗透课程思政要求,纵向各学段层层递进、横向各课程密切联系,实现课程目标、课程设置、课程教材内容的有效融通,使各类课程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协同发挥育人功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专栏3  课程思政建设工程

强化引领示范,选树15所省级课程思政建设示范校和60个课程思政基层教学组织,推出300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10个高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设立600个课程思政教学改革项目,编撰200个课程思政案例。

(四)全面加强劳动教育。提升学生劳动素养,树立正确劳动观念,培养必备劳动能力和积极劳动精神,养成良好劳动习惯。建立完善劳动教育体系,推进中小学家庭劳动教育日常化、学校劳动教育规范化、社会劳动教育多样化,发挥劳动教育的综合育人作用。组织学生参加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推动实施中小学劳动周和大学生劳动月,设立中小学劳动教育必修课程,开发建设中小学《劳动》地方教材,建立中小学劳动清单。引导学生在实践中养成劳动习惯,学会劳动,学会勤俭。将劳动素养纳入大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加强实践基地建设,有序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大力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和社会实践活动。

专栏4  中小学劳动实践教育资源建设工程

推出义务教育《劳动》地方教材。在全省中小学加强劳动实践教室建设,建立300个省级中小学劳动实践基地暨学工、学农、职业体验等类别的基地。建设集管理、服务、评价于一体的中小学研学实践服务平台。

(五)加强和改进体育、美育、健康教育。构建学校经常性体育竞赛制度,基本建成富有浙江特色的校园足球等发展模式。建设健康校园环境,多渠道开展学校健康教育,提升学生全面健康素质。持续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及社会公布制度。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探索构建学段有机衔接、课内课外深度融合的美育体系,开齐开足美育课,丰富美育实践体验,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更加注重健康人格培养,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增强学生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

专栏5  学校体育美育推进工程

培育推广“一校一品”“一校多品”,努力培养学生2项运动技能、1—2项艺术特长兴趣。高标准建设2000所校园足球特色学校、100个足球俱乐部。持续推进全省学生艺术节活动,每年组织100场以上高雅艺术进校园。


专栏6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建设工程

加强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标准化建设,95%以上的高校达标,打造省级标准化高校,积极推进专职心理健康教师注册心理师证书,所有专职辅导员达到初、中级培训要求。加强县级心理辅导中心平台和工作体系建设,70%的县(市、区)建成标准化心理辅导中心平台,整合提升服务功能,完善机制,为中小学生提供心理咨询、督导和危机干预。

(六)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体系。持续办好“家长学校”,推动学校利用家长学校、家委会等途径密切家校合作,协同加强中小学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管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统筹发挥校内外各类资源的育人功能,丰富校外教育内容和形式,强化校外教育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有效衔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缓解社会教育焦虑,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构建家校、家(庭)社(区)、家(庭)(网)警心理危机干预联动机制,完善学生心理健康预警、干预和转介机制。

四、大力发展优质普惠学前教育

发展公办幼儿园,扶持民办幼儿园,扩大优质普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优质普惠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90%以上县(市、区)成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市、区)。

(一)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优化幼儿园布局,以县(市、区)为单位适时调整完善幼儿园专项布局规划。健全部门联动管理机制,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五同步”建设,及时移交办成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推进普惠性幼儿园扩容工程和农村幼儿园补短提升工程,将农村幼儿园建设列入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内容,以乡镇公办中心园为示范、中心村幼儿园为基础、村级教学点为补充,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联合办园,提升园舍条件、师资素质和保教水平。大力推进城乡学前教育共同体建设。

(二)推动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对照高水平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目标,以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为契机,突出幼儿园日常保教规范和质量导向,改善办园条件,提升办园内涵,推动幼儿园上等级提水平,重点增加一级、二级幼儿园覆盖面。建立完善普惠性幼儿园成本分担机制,以同级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等价收费为目标,大力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提质发展,全面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和适度发展,高质量普及学前教育,满足人民群众“入好园”的需求。

专栏7  第四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到2023年,公办园覆盖率保持在50%以上,普惠性学前教育覆盖率达到90%,优质学前教育(一级、二级园)覆盖率达到70%以上。幼儿园教师持证率达到99%,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与在编教师的工资待遇差距逐步缩小,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达到当地上年度全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以上,本科学前教育专业教师达到教师总数的65%以上。

(三)提高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全面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推广“安吉游戏”的理念,探索丰富游戏教学模式,科学实施“幼小衔接”,坚决纠正和防范“小学化”现象,探索保教质量评估监测机制,持续提升学前教育质量。完善学前教育教研体系,建立覆盖城乡的指导网络,加强园本教研、区域教研,强化专业引领和实践指导。加强幼儿园规范和全过程监管,落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建立学前教育监管机制。

专栏8  游戏教学推广计划

参照“安吉游戏”理念,设立游戏教学实践区,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结合农村、城镇的不同特点,因地制宜开展以儿童发展为本的实践探索,推进课程改革,提高教师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扭转“小学化”倾向,形成具有浙江辨识度的学前教育品牌辐射与专业引领力。

五、促进中小学高质量发展

优化基础教育资源配置,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60%以上县(市、区)成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维护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

(一)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乡村教育振兴行动,推动城乡教育一体化。在全面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化基础上,强化内涵建设。适应人口集聚趋势,扩大城区学位供给,持续改善办学条件,小学、初中班额分别全部控制在45人、50人以内。推行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推进城区学校与镇区、乡村学校结对共建全覆盖,以强带弱共同发展,整体提升乡村学校水平。深化“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高质量推进“小而优”乡村学校建设,逐步推进城区学区连片学校集团化办学或组建办学联盟。持续深化中小学课后托管服务,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统筹各类教育资源,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推动服务扩容提质。加强初中教育,强化内涵建设,激发办学活力,显著提高相对薄弱初中办学水平,打造质量上乘、活力充盈、特色鲜明、生态和谐的初中样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合理规划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建设,缩小区域教育差距。

专栏9  基础教育“强基工程”

科学编制区域学校布局规划,不断提升浙江省优质教育资源配置水平,实现优质均衡高质量发展。全省新建(改扩建)一批幼儿园、中小学,实施500所初中学校补短提升行动,重点培育100所窗口学校,建设10个“互联网+义务教育”示范区。


专栏10  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工程

全面推进以融合型、共建型、协作型等三种模式为主的新时代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县域内融合型、共建型模式的教共体比例不低于80%,实现全省乡村、镇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共体全覆盖。

(二)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加大普通高中学校资源供给。转变育人模式,全面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变革教学组织形式,构建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选课走班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行政班与教学班并存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积极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国家级示范区和示范校建设,引领推动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提高新课程新教材实施质量。高中段普职协调发展,普通高中初步形成“分类办学、特色发展”局面。探索分类办学,培育一批试点区域和试点学校,逐步形成支撑普通高中学校特色发展的分类办学机制,形成一批涵盖科技、人文、体艺、综合等多个领域,有效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的特色普通高中学校。积极探索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和成长新途径。

专栏11  普通高中特色发展工程

创建6个普通高中学校分类办学的改革试点区、30所试点学校,探索区域分类办学机制,培育一批不同办学特色在全省起示范作用的现代化普通高中学校。

(三)提升特殊教育能力。全面建成布局合理、学段衔接、特普互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完成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完善学前和高中段特殊教育布局,进一步延长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年限。推进融合教育“扩面提质”,扩大轻度残疾儿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覆盖面,全面实施“特教学校+卫星班”融合教育模式。积极推进融合教育试点区(校)建设,培育一批融合教育名师名校长。提升特殊教育教师专业能力,搭建教师专业能力提升交流平台,构建起特殊教育师资队伍的专业人才梯队。建设具有浙江特色的特殊教育课程体系。全面落实个别化教学、医教结合等先进特殊教育教学理念,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专栏12  特殊教育学校加卫星班分布模式建设工程

致力于增强残疾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按特殊教育学校加卫星班模式,争取每所特殊教育学校都根据定位发展需要,选择在普通中小学校和职业中等学校建设若干卫星班,实现融合发展。推进省盲人学校改建工程。

六、深化实施高等教育强省战略

围绕补齐浙江省创新发展突出短板,强化政策供给和资源汇聚,超常规培育优质资源,突出分类办学凝练特色,全面提升高等教育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基本建成高等教育强省,力争60个左右的学科达到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标准,部分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行列,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形成。12所以上高校在各自类型、领域进入全国前列,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70%以上,研究生层次人才培养规模进入全国前8位。

(一)完善高等教育布局。服务区域发展战略,优化资源配置,引导高等教育优质资源向大都市区中心城市和大湾区核心区重点集聚,推进高等教育发展和都市区建设紧密对接互相促进。大力实施国内外名校“筑巢引凤”工程,多渠道多形式引进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来浙开展合作办学。稳妥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强化设区市政府统筹,因校施策,创新体制机制和政策供给,全面融入地方发展。统筹高等教育入学需求和资源配置,支持高校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发展能级,合理布局建设新校区,强化对创新驱动发展、产业集群发展的支撑。

专栏13  国内外名校“筑巢引凤”工程

调动各方积极性,谋划引进一批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到浙江省开展合作办学,超常规扩大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创新引育模式,强化要素保障,建立分级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办学。

(二)打造高水平大学集群。引导和促进高校合理定位、各安其位、科学发展,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支持省重点建设高校与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深度合作提升。加快推进中法航空大学等中外合作办学高校建设。加大高水平大学培育力度。支持浙江大学打造世界一流大学,并引领带动辐射浙江高等教育水平整体提升;支持西湖大学开展新型省部共建,建设世界一流新型研究型大学;支持中国美术学院、宁波大学加快“世界一流学科”建设,支持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等高校创建国内一流大学,支持一批学科特色鲜明的高校创建国内特色高水平大学;聚焦前沿科技,继续探索以新机制高起点建设新型高校;推进资源整合和合作帮扶,促进高校和科研院所资源整合,加快高水平大学建设进程。加强应用型高校建设,支持一批应用型高校走在全国前列。

(三)建设高水平学科专业体系。实施学科分类建设。按照优势学科登峰、薄弱学科提质、新兴学科发展、学科整体抬升、促进学科交叉的思路,实施登峰学科建设工程,巩固优化现有学科建设成果,构建以登峰学科、优势特色学科、省一流学科(分A类和B类)为主体的学科体系。推动构建相互交叉、结构合理、协同发展的学科生态。突出学科专业一体化建设,对接区域发展培育特色优势专业集群。加强一流专业建设,对标产业需求和国际标准积极参加国际专业认证。持续优化专业结构,超前部署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改善民生急需的专业,建立健全专业动态调整机制。

专栏14  登峰学科建设工程

鼓励不同类型高校的学科在不同领域和方向建成一流,提升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重点建设10个左右登峰学科、25个左右优势特色学科和一批省一流学科(分A类和B类)。


专栏15  优势特色专业建设计划

强化资源整合、强强联合,打造一批布局合理的高水平优势特色专业集群和优势特色专业。做好国家和省级一流专业建设“双万计划”规划布局,争取国家级立项总量居省区前列,强化指导监督,提高“双万计划”建设质量。到2025年,原则上有认证机会的专业,省内高校都应通过认证。

(四)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推动一流本科教育建设,大力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强化优秀拔尖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型人才培养。建设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加强数理化生等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加强现代产业学院和未来技术学院建设,强化高水平复合型人才和应用型人才培养,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精准化服务。提升研究生培养能力和质量,紧密对接区域高层次人才需求,完善研究生学位授权体系,持续扩大培养规模,加强导师队伍建设,规范过程管理,狠抓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质量,强化科研育人和学术规范教育,分类制定学术型与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和学位授予标准。推广研究生培养的“新昌实践”模式,建设一批科教协同、产教融合的研究生培养基地。落实课程和教材体系支撑,建立健全灵活、开放、有效的创新研究机制,加强一流课程建设,形成高质量课程教材体系。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并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强化教育与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和实践教学、指导服务,使大学生“敢创会创”,重点围绕浙江优势特色产业引导开展自主创业。

专栏16  高水平创新人才培养工程

聚焦高校优势基础学科,围绕浙江产业行业关键领域,实施省级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设置10个左右青年英才培养基地,形成示范经验,辐射带动高校培养一批高水平卓越拔尖人才。


专栏17  一流课程建设计划

围绕全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建设6000门具有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的一流课程。


专栏18  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

深化产教融合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改革,建设一批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实施高水平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行动计划,依托浙江大学等高校分片分区域开展“导师学校”和导师培训工作。加强研究生教育改革和教学研究,在省教学成果奖中单独设立研究生教学成果奖。

(五)提升高校创新服务能力。加强基础科学研究,优化学科布局,推动基础学科与应用学科协调发展。完善研究项目长期培育机制,推动产出原创性、标志性成果和重大技术创新成果,强化高校的源头创新地位。鼓励开展交叉研究,着力推进以科学技术重大命题为纽带的跨学科研究,推进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以及高校间的协同发展。创新“揭榜挂帅”机制,鼓励和支持高校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加强对关键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的攻关创新。打造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高地,加强原创性特色性项目研究,着力凝聚浙江特色学派。推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和重点智库建设,加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精品资源库建设。深度融入国家和省高水平创新平台建设体系,建设若干以前沿科学问题为牵引,开展前瞻性、战略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的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全面实施社会服务深耕工程,引领培育支撑一批十亿元、百亿元、千亿元产值的产业或企业,建设一批创新服务基地、产教融合联盟示范基地。

专栏19  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

建设一批“文科领军人才”团队和“文科杰出青年学者”团队。设立哲学社会科学精品文库,培育100部精品著作。建设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搭建功能完善、资源共享的文科综合信息平台。支持一批高校重大哲学社会科学攻关计划项目。

七、推进职业教育高水平融合发展

坚持促进就业和适应产业发展需求的办学导向,着力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深化普职融通、产教融合、育训兼容,推进浙江省育训并举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趋于完善,实现职业教育发展水平稳居全国前列。

(一)深化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深化产教“五个对接”,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坚持知行合一、工学结合,突出德技并重、理实一体。加强教师、教材、教法改革,推进职业院校专业与行业产业对接、课程与职业能力标准对接、教学与生产过程对接、实训基地与工作岗位对接、师资与行业企业对接,实施一批产教融合发展项目,推动形成兼具人才培养、生产服务、技术研发、文化传承、科学研究等功能的校企命运共同体,实现校企双元专业共建、教材合编、标准共融、教学共育、基地共享、师资共培。坚持育训并举,强化职业教育社会服务功能。积极推行“1+X”(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制度,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推动企业深度参与协同育人。加强工匠精神培育,强化实践性教学,原则上占总学时数50%以上。落实职业学校实施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支持职业院校积极面向退役士兵、农民工、失业人员等社会群体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培训,社会培训规模和全日制学历教育规模比例达到1.2∶1以上,优质职业学校年培训人次达到在校生规模的2倍以上。

专栏20  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

在积极承接国家职业教育提质培优任务的基础上,开展省级职业教育发展重点项目、优势项目和特色项目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升职业院校办学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育一批国内有影响的职业教育品牌项目。


专栏21  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行动计划

健全以企业为主导、职业学校为支撑、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中心任务的产教融合创新机制。发挥职教集团推进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纽带作用,打造25个左右实体化运行的示范性职教集团(联盟)。推动建设15个左右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二)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牢牢把握职业教育类型特征,落实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要求,打造纵向贯通、横向融通,进一步畅通“中等职业教育—职业专科教育—职业本科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人才成长通道,加快完善学段衔接、技能递进的现代职业教育培养体系。加强各层次教育在人才培养目标、教学方案、课程体系、教材体系等方面的有机衔接,在部分中职学校高水平专业开展五年制人才培养试点。强化中职教育的基础性作用,推广“五统筹”改革试点经验,进一步发挥设区市对中职教育的统筹协调作用。全面提升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加快建设50所省级高水平中职学校和150个高水平专业,建设10所一流技师学院和50个技工院校高水平专业群。进一步扩大中职毕业生升入高一级学校比例,力争到2025年提升到50%。打造高职教育发展高峰,扎实推进国家“双高建设”计划,支持15家建设单位按照计划实施项目建设,加快建设15所省级高水平高职院校,建成一批国内一流、世界水平的高职院校。积极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推动支持设立职业教育本科院校,打造高水平专业群,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和专业建设计划试办职业教育本科专业。深入推进普职融通,实现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双向互认、纵向流动,建立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合作机制。推进职业教育标准建设,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有关技术规范,组织开发一批与地方职业能力标准相对接的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职业院校全面落实国家和省专业教学标准,科学制订实施人才培养方案。

专栏22  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行动计划

实施24个专业中高职一体化课程改革,研制中高职一体化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开发一体化教材、构建中高职一体化教研体系、统筹做好中高职职业能力大赛等,全面提升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


专栏23  加强设区市统筹中职教育

全面加强设区市统筹中职教育改革发展,逐步实现设区市范围内的专业、师资、实训、招生、就业等的统筹,全面提升中职教育办学条件,优化设区市内中职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引导中职学校办精办特。

(三)建设现代职业教育高地。部省协同推进温台职业教育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创新高地建设,以点带面推进全省职业教育高地建设。服务对接浙江产业体系,完善行业参与职业教育治理机制,推动行业制定有效措施,定期发布行业人才需求信息,指导职业院校优化专业布局结构,推动将符合高校设置要求的技师学院纳入高校序列。积极引导支持民办职业院校发展,支持行业企业、社会资本积极参与职业教育。支持国有大型企业发挥示范龙头作用,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鼓励行业龙头企业与学校合作建设紧密型产业学院。鼓励地方开展混合所有制、股份制办学改革试点,推动各地落实“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政策。健全职业学校内部治理机制,推进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巩固职业教育质量年报发布制度,提高编制水平和公开力度。统筹开展职业学校综合督导评估。

专栏24  温台职业教育创新高地建设

深入推进温台职业教育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创新高地建设,助力打造“活力温台”。实施一批教学和人才培养改革项目,完善社会各方参与的质量评价机制,以制度创新推进职业教育与民营经济融合发展,提升民营经济参与职业教育新动能。

八、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教育体系

打响“学在浙江”品牌,推进各类教育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形成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发展合力,不断完善终身学习教育体系,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推动社区教育发展水平保持全国领先

(一)完善全民终身学习推进机制。构建灵活的转学和学分认同机制,完善跨机构、跨学科、跨专业选修课程和学分互认。多渠道扩充终身教育资源,建立健全各级各类教育和培训相互衔接贯通的终身教育资历框架制度。建立健全个人学习账号,完善学分银行和学习成果认定制度,有序开展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形成学习成果的登记、认定标准和评估、转换机制,促进不同类型教育成果互认和转换,全方位搭建人才成长“立交桥”。

专栏25  终身教育学分银行

完善公民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制度。普及个人终身学习账户,将各类社会培训、技能证书、继续教育课程和高校在线开放课程等纳入终身教育学分银行范畴。建立服务全民的终身学习档案库,构建终身教育学分互认联盟,推动学习成果互认。

(二)稳步推进社区教育。推动各地把发展社区教育纳入地方政府教育发展规划,依托浙江开放大学体系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区—街镇—村居三级社区教育办学体系,建成覆盖全省的终身学习网络、社区教育资源共享和公共服务平台,为居民提供线上线下的学习支持服务。提升社区学校(乡镇成校)办学能力,以“一网一码一图一指数”为载体创新终身学习运行机制。

(三)创新发展老年教育。鼓励各高校和职业学校举办老年大学(学堂),丰富老年教育资源,满足人民群众家门口入读老年大学的需求,建设好老年开放大学体系。建立起支撑全省老年教育发展的学习资源库和数字化资源配送体系,依托“第三年龄学堂”,发展“互联网+老年教育”。实施社区教育(老年教育)提质扩容行动计划。依托各地乡镇成校、职业院校、社区学院和老年大学,实施“老年人智能技术日常应用普及行动”,面向老年人开展智能技术应用教育常态化培训和服务,引导老年人了解新事物、更好融入社会。

专栏26  社区教育(老年教育)提质扩容行动计划

培育建成100个学习型社区、10个社区教育师资研训基地,建成200个社区教育品牌项目。80%以上乡镇(街道)建有老年大学(学堂)。培育100所老年教育优质校、100门具有较高影响力的老年教育特色课程。建立起支撑发展的学习资源库和数字化资源配送体系,全省资源总数达到500万个。

(四)规范发展成人教育。完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计划管理制度,建立以办学条件、办学质量、规范管理等为因素的成人学历继续教育计划管理模式。完善全省成人学历继续教育管理数字系统,优化对成人学历继续教育校外办学点的准入、过程管理等业务系统集成,为开展动态管理、决策支持、预警监测提供全面支撑。

专栏27  成人高等继续教育提质赋能行动计划

推进成人高等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强化内涵建设,遴选20个省级成人高等继续教育优秀单位、100个省级继续教育(社会培训)基地、100门省级继续教育(社会培训)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九、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

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最重要基础工作,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提升教师社会地位,激发教师活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教师头脑。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评价的第一标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审核把关作用,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评优奖励的首要要求。加大优秀教师表彰和宣传力度,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师范生师德养成和在职教师师德提升,建设一批师德涵养基地,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和长效化。全面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探索建立师德考核负面清单、违规处理结果记录和师德失范行为典型案例通报警示制度。探索教师退出机制,对出现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实施教育全行业禁入制度。

(二)推进教师教育创新发展。深入实施教师教育攀登计划,建立健全符合教师教育学科特点的分类评估考核机制,适时提高师范生生均拨款标准,加大对师范院校教育学科和学位点建设的支持力度,扩大教育类硕博士培养规模。实施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建设,开展“双学科复合型硕士层次中学教师培养”试点,推进“人工智能+教师教育”,建设一批国家一流师范专业和教师教育课程,争取国家师范教育基地和教师教育改革实验区建设试点。进一步健全四级教研体系,加强教研队伍建设,强化校本教研作用。持续推进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完善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完善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体系与制度,深入实施“浙派教育家培养工程”“中小学双名双特工程”“中小学教师海外研修计划”“名师网络工作室项目”等,打造具有国际视野和竞争力的浙江基础教育领军人才。

专栏28  教师教育攀登计划

重点打造2—3所高水平师范大学,建设30个国家一流师范专业,遴选建设100个实验区项目。实施“浙派教育家培养工程”,推动培养与学校实践、区域示范相结合,着力培养200名道德品格高尚、教育理念先进、教育情怀博大、教育成效显著,在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和浙江辨识度的基础教育领军人才。

(三)建强助力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教师队伍。深化中小学教师编制统筹管理,严把入口关,教师数量和结构全面满足教育现代化需求。实现幼儿园教师数量达标、整体素质提升、待遇有保障,义务教育教师配置更加均衡,普通高中教师满足特色教学改革和课程改革需要,特殊教育教师来源更加充足,思政、心理、音乐、体育、美术和劳动等学科教师满足办学需要。着力提升初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比例。深化中小学教师综合管理改革,扩大中小学教师职称自主评聘覆盖面,加大中小学校长培训力度,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优化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办法,提升教师管理信息化水平。

(四)建设高素质创新型高校人才队伍。实施“高校高层次人才造峰计划”,系统打造金字塔型高素质创新型高校人才队伍。以“筑高原行动”夯实基础,提高拥有博士学位专任教师比例,加强骨干教师培养培训,整体提升全省高校教师队伍基本素质。以“垒尖峰行动”拔升高度,加大海内外顶尖人才和团队引进力度,聚焦聚力“高峰”学科,以“尖峰”人才支撑“高峰”学科。以“强青蓝行动”增强后劲,着眼未来,加强优秀青年人才引育,做强未来人才“潜力股”。支持高校面向全球遴选学术校长、学术院长,探索设立“杰出人才工作室”。完善创新高校收入分配体制机制,优化高校教师评价办法,推进落实高校人才住房政策。

专栏29  高校高层次人才造峰计划

实施“筑高原、垒尖峰、强青蓝”三大行动,创新引才、聚才、育才举措。全面完成50个高水平创新团队、200名创新领军人才、400名高层次拔尖人才、600名青年优秀人才建设和培养任务;延请院士“一对一”培养100名青年英才;引进2000名海外博士以上人才;选派2500名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参加访工访学项目。到2025年,全省本科院校专任教师中拥有博士学位的比例达到60%。

(五)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推动高校与地方政府、职业院校、行业企业联合培养教师,支持高水平综合性大学独立或联合高水平高职院校举办职业技术师范教育。健全“双师型”教师认定、聘用和考核等评价标准,发挥行业企业在培养“双师型”教师中的重要作用,鼓励校企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企业实践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完善企业经营管理者和技术人员与学校领导、骨干教师双向交流兼职制度。探索“产业教授”评聘制度,推动高水平企业工程技术人员、资深经营管理骨干、社会能工巧匠到职业院校任教。

专栏30  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建设计划

着力提高全省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中“双师型”教师占比。重点遴选认定建设50个省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100个省级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基地、20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00个省级教学创新团队。

十、加快教育数字化改革

坚持数字赋能、创新驱动,以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为主线,构建高质量数字化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新技术在教育系统性变革中的内生变量作用。

(一)高水平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加强管理信息化总体设计和制度建设,建立“统筹谋划、分级推进、逐级负责”的教育管理信息化责任体系。促进教学和管理平台的深度融合,推动信息系统的业务协同,全面支撑教、学、管、评、测。加快推进教育数据共享和开放,构建数据采集、治理、服务于一体的教育数据应用服务体系,逐步实现省市县三级教育数据交换应用全覆盖,确保教育数据“按需尽享、可控可溯”。加强教育数据的研究与应用,推动教育科学决策、精准管理和智能服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中落实负责信息化的工作人员力量。

(二)发展高质量在线教育。依托“之江汇”教育广场,建设新时代城乡教育共同体智慧服务平台、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智慧云平台、高校智慧思政平台和全民数字学习平台,构建全国领先的具有浙江辨识度的“互联网+教育”一站式服务平台。推动学分互认,加强浙江省高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平台建设,深入实施“互联网+教学”。打造支撑大规模个性化教学的互联网学校,推进“名校上云”,推出“名师金课”,高质量普及“一校一师一生一空间”,完善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鼓励教师通过在线教育提供优质资源和个性化服务,完善教学资源内容审查机制,鼓励探索将符合条件的社会机构的优质在线课程资源引入学校教育教学体系,逐步构建“公益+市场”的双轨机制,推进在线教育可持续发展。

专栏31  “之江汇”教育广场2.0建设工程

构建安全、稳定、高性能的教育资源云服务体系,优化互联网学校、教师发展网络学校、数字家长学校和市民终身学习学校应用场景,开发5000门在线课程,汇聚社会资源,通过名校上云、名师金课、跨校选课、在线答疑和学分互认等,提供大规模个性化在线教育公共服务。

(三)促进教育教学变革。积极推动新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创新,推进精准化教学、个性化学习、智能化评价,创新实验教学和实践教育,促进育人模式变革。设立“互联网+义务教育”示范区、“人工智能+教育”试点区(校)、技术赋能智慧教育试点区(校),努力争创国家级智慧教育实验区。结合大数据治理、精准教学与评价、混合式学习等应用场景和工作推进,分层分类组织开展培训研修和观摩交流活动,注重技术应用伦理,全面提升师生信息素养。

(四)推进教育信息化新基建。完善信息化基础保障环境,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的迭代升级,加快5G、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在教育领域的应用。积极推动物理空间、资源空间和社交空间相融通的新型教学空间建设与应用。创新“互联网+教育”的投入机制,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建立省、市、县(市、区)分级负担机制。建设网络安全监测中心,健全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增强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专栏32  教育信息化新基建建设工程

完善学校新型基础设施,构建“互联网+教育”应用场景,打造500所基于5G、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智能化校园,建设5000个新型教学空间。组织创建技术赋能智慧校园创新试点区(校)。

十一、扩大教育开放合作

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相互结合相互促进,通过开放合作提供发展新动能,使浙江省成为教育发展的前沿高地。

(一)打响“留学浙江”品牌。以提质增效为主线,全面提升留学生工作质量。加强对外宣传推介,发挥各级各类政府、学校等留学生奖学金引导作用,鼓励地方政府、企业设置专门留学生奖学金。严把招生入口关,不断优化生源结构和质量,稳步提高学历留学生比例。建设外语授课来华留学品牌课程、来华留学教育示范基地,推进来华留学质量认证,提高留学生培养质量,鼓励高校开展留学生校友工作。逐步推进中外学生趋同化管理和服务,搭建留学生创新创业平台,努力把浙江建设成各国优秀青年向往的留学目的地。

专栏33  教育对外开放质量提升工程

强化“留学浙江”品牌培育,建设100门外语授课来华留学品牌课程和10个来华留学教育示范基地。新增5所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建设5个涉外培训基地;新增10所海外丝路学院。加强国际理解教育,在全省中小学培育100门国际理解品牌课程。

(二)助力“一带一路”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高校与企业携手走出去,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建“海外丝路学院”,推进“中文+职业技能教育”项目建设,培养企业所需的本土化人才。加强涉外培训基地建设,积极承接“一带一路”各类人才培训。加强高校国别和区域研究智库建设,为服务“一带一路”倡议提供智力支持。深化与中东欧国家合作,提升中国(宁波)中东欧教育交流活动影响力,打造对中东欧教育合作高地。深入实施“千校结好”提升工程,推进中小学校开展深层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学习国际先进办学经验,不断提高学校办学水平。深化友好城市教育合作,加强中外人文交流。加强中小学国际理解教育,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

(三)深入开展重点领域交流合作。开展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扎实推进德国企业与院校在华举办职业教育试点,努力形成具有中国特色、可推广、可复制“双元制”的经验。设立“浙江—亚洲国家医养类专门人才培养合作平台”,整合浙江省医养资源,与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家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养老机构建立密切联系,提升医养类人才培养水平。成立浙港职业教育联盟,搭建浙江和香港职教合作平台,推进两地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进迪拜中国学校试点工作,努力把学校建成展示中国基础教育的重要窗口。深入实施“安吉游戏”国际及港澳推广计划,进一步提高浙江省学前教育的国际影响力。

专栏34  德国企业与院校在华举办职业教育试点项目

借鉴德国“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选择3所机构、1个项目与德国合作基础好的应用型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引入德国企业和院校开展合作办学,全面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

(四)推动教育区域联动发展。推动“长三角”教育深度融合发展,实施长三角教育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行动计划,在师资培训交流、职教一体化平台、教研共同体、少先队工作等重点领域共同发力。建立地区科教资源共享与合作新机制,建立统一的教育标准和教育评价机制,联合研制并开展教育现代化评估监测。推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嘉善片区打造全国县域教育高地。深度参与长江教育创新带建设,强化区域协同协作,深化产学研用融合,构建重大科技联合攻关新机制,探索一流创新人才培养新模式,建设人才培养与科技创新合作体。深入开展教育对口支援,推进内地民族班教育融合发展。推进省内教育结对帮扶工作,支持山区教育、薄弱地区教育跨越式发展。

专栏35  长三角教育现代化评估监测

教育部、一市三省共同研制长三角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区域教育现代化评估监测,形成相关监测评估报告,建立监测发布制度,为全国教育现代化起到先行示范作用。

十二、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立足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突出综合集成,注重协同高效,发挥数字化改革牵引撬动作用,努力推动所有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发展指数达到70以上,全省平均指数得分达到80以上,全省现代化学校比例达到30%以上,实现教育综合改革新突破。

(一)高水平推进省域教育治理现代化。突出依法治教和数字治教,全面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快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规范教育行政程序和权力运行方式,坚持教育行政清单治理,提高依法治教水平。扩大和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全面推进依章治校,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完善现代学校制度,激发办学内生动力。完善部省会商机制。强化整体智治,探索构建教育治理共同体,建立多部门协同、公众广泛参与的教育治理机制。加快推进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打造“教育魔方”工程,构建优质、普惠的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与精准、高效的教育整体智治格局。进一步探索教育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与教育机构智能监管,加强对线上线下培训机构和教育类APP的规范、监管和整治。探索构建政府、学校、社会新型关系,推进“教师一件事”“学生成长码”,推动教育行政向整体智治、数字治理、多元协同转变。

专栏36  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工程

遵循“构建1个主体单元—完善3大支撑体系—提升6项关键能力—创新X个场景应用”的路径,打造“教育魔方”。优先推进全民数字学习平台建设,统筹规划教育行业云网端一体化系统,持续完善教育数字化标准规范体系、网络安全防护体系,迭代升级教育大数据仓,创新教育整体智治格局。

(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全面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探索建立符合学段特征、激发原生动力、凝聚多方共识、具有浙江特色的现代化教育评价体系。积极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科学履行教育职责,完善教育现代化水平、基础教育生态监测和发布制度,引导树立正确的教育政绩观和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评价学校的根本标准,分类实施现代化学校评估,尊重学校发展差异,引导各级各类学校发挥教育教学的主体作用,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完善高校分类评价体系,建立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测和教学评估制度。完善与职业教育发展相适应的多元质量评价机制。推行不同岗位教师分类评价,改进科研评价。探索以“五育并举”为核心学生全要素全过程评价,推进综合素质评价的科学应用。积极研究开发教育测量和评价技术,利用互联网+、AI等技术手段改进评价数据的采集、处理和呈现方式,探索“智评”模式,提升工作效能。支持发展专业性评价机构,健全第三方评价机制,推进教育评价改革研究。

专栏37  完善区域基础教育生态监测发布制度

设具有浙江特点的区域基础教育生态监测体系和数据采集平台。每年开展基础教育生态监测,形成全省监测报告和各县(市、区)监测数据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专栏38  深化义务教育质量绿色评价

以质量监测为抓手,构建以结构型质量为关键指标的区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以过程型质量为核心的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与发展改进模式。坚持目标统一、标准科学、主体多元、结果适用的原则,分批遴选建设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改革区域试点20个、绿色评价学校试点100所。

(三)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构建符合学科特点、时代要求和学生成长规律的一体化教育教学模式,推进各学段、各类型教育有机衔接,形成体系开放、机制灵活、渠道互通、选择多样的人才培养体系。深化育人方式变革,坚持德育为先,落实“五育并举”,活跃提升少先队组织生活,促进全面可持续发展。深化课程改革,开发一批特色地方教材,创新教学方法,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鼓励开展项目化、任务化、个性化学习,培养和提升学生的核心素养、创新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坚持教育教学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提升学生科学实验、生产实习和技能实训的成效,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开展各种课外及校外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关注学生个性差异,推进同步课堂、分层教学、走班制、学分制、导师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培养更多跨学科、跨专业,创新型、复合型领军人才。

(四)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探索完善招生与考试相对分离的办法。完善政府宏观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科学选才的考试招生制度。进一步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多类型、多元化考试招生制度,推进智慧考试工作。以立德树人为鲜明导向,突出关键能力考查,构建引导全面发展的考试内容体系。深入推进高职院校分类招考,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和选拔制度。进一步完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有效规范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秩序。推进中考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分类型、可选择的初升高考试招生制度,将优质示范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从不低于60%逐步提高到70%。逐步实现中考全省统一命题。坚持深化义务教育“公民同招”。建立学前教育服务区制度与积分入学制。继续完善和发展自学考试制度。

专栏39  智慧考试平台建设工程

建设教育考试招生综合服务应用系统,打造一站式考生服务平台;推进考试组织实施智能化,集成以考生库、考点库、工作人员库为核心的考试全局基础数据库,以数字地图为展示手段,辅助进行决策指挥和应急处置;构筑网上巡查系统、考生身份验证系统、作弊防控系统、试卷流转系统、考试支撑系统为主的考试安全防控体系。

十三、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集聚资源要素,协同社会发力,有力保障浙江教育改革和现代化建设。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各级党委及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机制,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联系学校制度,专班协作,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健全完善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督导检查、考核评价机制。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形成落实党的领导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的工作格局。加强分类指导,提升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学校(办学机构)党建工作质量。坚持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深化高校二级院系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系主任)负责制试点,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深化“抓院促系、整校建强”铸魂行动和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推动新时代高校“党建十条”落深落实,实施高校优秀中青年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大力培养“三强型”干部队伍,健全完善“两个担当”良性互动机制,激励干部教师担当作为。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两优一先”和“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等评选表彰工作。加强教育系统统一战线工作,深化对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引领。严格落实“四责协同”机制,深入推进清廉教育建设工程,大力营造清明政风、清净校风、清正教风、清新学风。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推进党、团、队一体化建设。

(二)推进依法治教。积极推动关键领域的教育地方立法。深入推进全省教育系统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建设,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重大教育决策法定程序。依据教育权责清单,实现教育行政决策、执行、组织、监督的全链条、全要素法治化管理。在法律框架内推动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支持与规范并举,全面推行民办教育分类管理。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确保章程“有用”“管用”,健全依法治校评价指标体系。突出法治教育在落实立德树人中的重要抓手作用,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加强法治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完善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机制,启动并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要求。持续推进平安校园创建。推动教育审批、监管、执法、校园建设、资源配给、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三)健全投入机制。建立与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相适应的教育投入机制。按照教育财政事权划分,保证财政性教育投入,落实“两个只增不减”,稳定教育经费投入基本盘。落实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增长机制,完善基础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构建适应现代职教体系的投入机制,优化高校生均财政拨款制度,完善专门教育保障机制。调整支出结构,聚焦内涵提升,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重点予以优先保障。完善成本监审,健全收费体系,构建可持续的教育经费分担机制。拓宽筹资渠道,优化教育捐赠激励政策,汇聚各方资源支持教育发展。提高资金绩效,集中有限财力,聚焦关键短板,分阶段有序推进,根本性解决困扰教育事业发展的重难点问题。完善评价体系,优化指标设置,围绕重点领域,精准投放资金,加强过程监管,落实内控机制,提高教育投入的产出绩效。

(四)强化督导问效。建成机构健全、队伍专业、程序规范、结果权威、覆盖全面、运转高效、问责有力的展现浙江“重要窗口”担当的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完善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政机制,保证经费足额投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实施以建设现代化学校为导向的覆盖各级各类学校的督学机制,督促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完善统一归口管理和多方参与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探索基于常态化数据采集的“智慧督导”方式,发挥监测结果的示范引导、反馈改进功能。组织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和重点工作专项督导,及时开展重大教育突发事件专项督导,维护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健全教育督导问责机制,确保督导“长牙齿”。做好规划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

(五)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关心支持教育发展,形成助力教育发展的新机制新格局。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完善监督机制,将相关任务细化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确保规划内容落地。加强家校社协同,办好家长学校,实现同频共振。加强社会宣传引导,广泛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宣传正确的教育发展观和成才观,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特别是非教学负担。强化教育宣传工作,及时全面向社会传递教育改革发展的信息,引导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教育发展与改革的良好氛围。